川建建發(fā)〔2019〕218号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企業: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公共服務事(shì)項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川辦發(fā)〔2018〕27号)精神,爲深入推進(jìn)“放管服”改革,進(jìn)一步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提高辦事(shì)的效能(néng),減輕施工企業的負擔,自2019年4月30日零時起(qǐ)《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改爲通過(guò)新版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系統實行網上申報、網上核定,同時發(fā)放電子證書。現將(jiāng)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實行全程電子化辦理,需辦理證書的施工企業在辦理證書業務前須先在“四川政務服務網”(www.sczwfw.gov.cn )申請法人用戶注冊,再通過(guò)“四川政務服務網”(部門窗口---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共服務---依申請服務--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提出《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業務申請。
(二)施工企業根據“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按以下說明選取省外或省屬、市(州)後(hòu)填報相關資料。
1.省外入川施工企業,選取“省外企業”。
2.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施工企業,選取“省屬企業”。
3.在省内市(州)、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施工企業,選取“市(州)企業”中相對(duì)應的所在市(州)。
(三)申辦《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實行承諾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對(duì)申報信息及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進(jìn)行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發(fā)現申報信息及材料中存在虛假内容或者承諾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轉讓、借用、塗改證書等違規行爲的,將(jiāng)依規對(duì)違規施工企業收回其證書,一年内不再申辦并記入不良行爲記錄,向(xiàng)社會(huì)公開(kāi)曝光。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將(jiāng)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企業申請辦理《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事(shì)項通過(guò)新系統上報後(hòu),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20個工作日内完成(chéng)核定。申請企業可通過(guò)系統查詢相關核定工作進(jìn)度。
二、證書頒發(fā)
(一)電子證書由持證人登陸新版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系統查詢和打印,打印輸出的電子證書采用PDF文件格式, 可通過(guò)電子證書上的二維碼掃描查詢相關信息。
(二)紙質證書遺失、補辦或污損需更換的,可直接打印電子證書。
(三)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相關管理和使用中應予認可。未辦理電子證書的,原紙質證書仍然有效,可繼續使用。
三、其他事(shì)項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由“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jst.sc.gov.cn)登陸。具體步驟爲:打開(kāi)“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首頁,左側找到“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台”,點擊進(jìn)入平台專欄,在專欄中找到“主管部門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登陸入口,使用省廳統一配發(fā)的賬戶及加密鎖登陸。
(二)爲做好(hǎo)新舊系統的銜接工作,從 2019年4 月30日零時起(qǐ)啓用四川政務服務網《規費計取标準》系統,同時停止原系統網上申報工作,5月10日18:00之前停止現場辦理,在截止日期前原系統已申請但未到現場辦理的企業,申報資料將(jiāng)退回。申請人可按電子化申報要求在四川政務服務網重新提交注冊申請。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于2019年5月10日前將(jiāng)已受理事(shì)項辦理完畢。
(三)辦事(shì)指南和網上申報操作流程可在“四川政務服務網”(部門窗口---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共服務---依申請服務--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證書辦理)查閱,在電子化注冊申報和使用電子證書過(guò)程中,如有疑問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造價管理總站。
有關單位聯系方式:
政務服務網用戶注冊實名認證:028-96196
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028-83375597
住房城鄉建設廳信息中心(系統支持):
028-62690026、62690027
附件:《四川省施工企業工程規費計取标準》電子證書式樣(yàng)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4月22日